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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案例分析报告规范格式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9-10 11:54:0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第一条 为保障和提高我校法律硕士案例分析报告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法律硕士培养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指导性意见。
第二条 选题范围
可以在监所管理、罪犯矫正以及刑事法学、诉讼法学等具有较强实践性内容的学科中选择一个具体的案例或者某一类型的案例做分析报告。论文所分析的案例选材必须真实、典型,案例内容必须全面,同时注意概括性。
第三条 指导性规范格式和要求
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导言
导言部分应语言精炼、紧扣主题地阐述选题的意义和目的。案例分析报告的导言部分应包括:选取该类案例加以分析的现实意义简单;介绍立法的现状及法律适用中出现的疑问或争议面;继而提出本报告讨论的视角、范围及预期达到的目的。
2、案由
即对案例内容的高度概括,如“XX公司诉XX公司合同纠纷案”、“XXX故意伤害案”、“XXX不服XX局行政处罚诉讼案”等。
2.案情
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案件原始材料应当附随报告提交,并注明案件来源或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3.案件焦点
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3……”等。
4.争议与分歧意见
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炼出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应当至少具有两种以上的观点、主张或意见,并清晰、明了地叙明各自的理由及其依据。要求注意学术规范,观点和引文出处明确。
5.研究结论
表明作者对于案件性质或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使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案例本身,或者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或者提出理论上需要深化的问题。要求观点明确、思路清晰、依据充分、论证有力、结论和建议切实、可行。
6、结语
即围绕本报告所作的结束语。应对导言中提出的、并在正文中分析或论证的问题加以综合概括,从而强调得出的结论;或对立法和法律适用层面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或对有关论题进行简要说明。 
7、参考文献
列出在报告中参考、使用过的文献,包括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条 本指导性意见仅规定了法律硕士案例分析报告的基本结构和相关要求,写作过程中的学术规范参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学术规范实施细则》;其他格式规范的未尽事宜参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第五条 本指导性意见由研究生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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