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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法律硕士实习、实训纪律

发布时间: 2013-12-01 12:29: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一、着装整齐、列队行进、警容严整、言行得当。

二、严禁携带手机、照相机等通讯摄影设备、刀具、药品、食物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监区。

三、时刻保持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

四、随身携带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备查。

五、严禁未经允许同犯人交谈。

六、严禁大声喧哗、随意行动,进入监区后严格服从监狱干警的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七、实训和顶岗实习期间,应按照各岗位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八、遵守实训单位作息制度及其他生活制度。

九、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以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形式对外发布和泄露监狱管理和在押犯信息。课后作业须注意保管,撰写和发表相关论文须经授课教师和导师审查,未经允许,严禁发表。

十、遵守实训单位内部的其他规章制度。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我校现行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研究生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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