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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5 14:05:4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各院系:

根据上级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将于11月8日——9日进行2017年硕士研究生信息现场确认工作,请务必通知到报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我校考生,按时确认。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报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我校所有应届考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11月8日至9日,每日8:00-12:00;14:00-17:30

地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研究生综合楼(校园东北角) 204

三、现场确认具体步骤

1.考生本人持学生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编号(写在A4纸上),验证通过后进行信息采集;

2.考生持二代身份证,照相、采集指纹(左手食指指纹三次)并领取报名信息核对表(一式两份,考生自留一份,另一份考生逐项确认并签字);

3. 考生将身份证件、签字后的报名信息核对表交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领取《报名回执表》。

4.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回执》相关要求,并于201611月1220:00至148:00,登录保定市教育考试信息网(www.bdksy.cn),再次核报名(含照片)信息。如有问题,请于1416:00前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和报名回执,到原现场确认点进行复核。如考生不按上述要求对确认报名、照片信息,影响其正常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四、考生补报名

凡是补报名的考生一律到保定学院确认点办理11月8日至10日领取校验码后上网进行补报名和支付报名费请务必于11日上午12点前完成报名支付,11日下午到保定学院照相、确认信息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身份证遗失的,请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一律无效。

3.为提高现场确认效率,请考生提前准备好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报名号。

4. 请考生本人务必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咨询电话:0312-5911093。

 

 

 

 

研究生教育部

                                2016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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