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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时度势--应时而动的中警院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 2013-09-18 16:56: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研究生教育部坚持“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培养理念。

    2011年8月12日,国务院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择需、择优、择急、择重安排少数办学水平较高、特色鲜明、能够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且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高等学校,招收培养研究生并授予相应学位。在司法部党组和学院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院积极申报,精心筹备,于2012年10月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评审,获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建设单位。2013年9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正式开始,首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校学习,这标志着我院教育水平和办学层次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充分考虑了当前司法行政行业需求的现状:监狱干警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本科学历所占比例不足一成,研究生学历的就更是凤毛麟角。这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监狱人才的需求。因此,我们定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部门输送高层次应用型执法人才。在“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指导思想指导下,研究生教育部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和进行。研究生教育部立足实际,为适应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趋势,结合行业人才需求现状和我校的办学基础与优势,开展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此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培养理念:“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

  一、“服务行业需求”是人才培养的目的

  恩格斯曾经说过:“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着眼于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部门输送高层次应用型执法人才,在制订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方案时,力求满足法律硕士培养的一般规格,同时突出行业指向与特色;保障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同时突出培养工作的实务取向。在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设计过程中,我校还与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了积极互动,充分了解实务部门的实际人才需求,进而确定了具体的培养规格,并将其反映在课程设置之中。课程设置按法学专业、非法学专业两种专业教育背景生源类型分别设计。在授课内容和方法上,两种专业教育背景生源有所区别,法学专业教育背景生源突出专题性,非法学专业教育背景生源突出课程知识体系完整性。其中,必修课确保法律硕士统一的培养口径;选修课着力凸显法律硕士“监所管理方向”的定位;实践必修环节,全方位的服务于行业需求,力求使研究生掌握相关工作技能、增长实际工作经验。学位论文以应用研究为导向,重点强调论文选题的实务针对性。

  课程的设置与实践的需要同步,实务特色贯穿始终。行业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培养目标,比起盲目的粗线条的培养模式,有针对性的培养能更好的服务于行业需求,可谓事半功倍。

  二、“强化工学结合”是人才培养的途径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充分发掘和有效利用司法行政系统优势资源,密切学校与行业实务部门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确保人才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研究生教育部充分利用与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已建立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协同创新、互利共赢机制,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质性联合培养,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之相匹配,我们根据司法行政系统对后备人才的实际需求,结合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的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制订了面向实务能力的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方法上不断改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大力推进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教学内容方面,以理论知识运用为切入点,加快行业特色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工学结合”让理论有了实践的土壤,让学术更好的服务于实践,让学生更好的领会所学知识,让人才的培养途径更加健全。

  三、“凸显应用取向”是人才培养的着力点

准确把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和实质,加强应用研究,着力培养研究生的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应用研究能力,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部门培养高素质实用型人才。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更好的改造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根据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实际需要,从现有的35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中精心挑选6家合作紧密、经费保障充裕、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实务部门作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覆盖基层司法局、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研究生通过在实务部门的实习,对以后的工作环境和需要掌握的技能都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为以后更好更快的融入工作奠定了基础。这也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相对于学术硕士研究生的优势,取长补短服务实践是我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四、“确保人才质量”是人才培养的根本

  无论一个行业人才如何饱和,精英永远都是稀缺品。我们培养人才就要以质量为核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完善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切实的管理措施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具体制度和举措的设计上,始终贯彻坚持质量为先的理念,并结合各培养环节的目标和内容,对具体观测点、评价指标和相关措施进行差异化、实效性的设计。在导师管理方面,构建了导师遴选、培训和评价制度;在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实务技能培养、改革传统教学方式,健全了督导检查机制;在学位论文工作方面,制订了严谨的工作流程和审核标准。同时,注重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了教学督导、课程评估、教学评价、信息反馈机制,从而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得以切实保障和提升。

  师资配备方面,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在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高学历层次的教师中,遴选研究生理论导师。同时,从行业专家中择优遴选研究生实践导师。根据课程内容和授课需要,在校内,优先选任具有实务工作经历,并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法律硕士教学任务;在校外,遴选具有丰富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校外教师参与大纲制定、课程教学和实训指导,从而实现理论和实务有机结合,形成校内外师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局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师生们正以开拓者的姿态行进在为早日建成中央司法大学而奋斗的路上。在每个师生的脸上都洋溢着历经风雨透露出的自信与微笑。诚然,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尚处在起步阶段,但我们有信心把每个学生都培养精英,为司法行政系统输送高素质应用型的执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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