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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9-11-15 19:17: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为确保2020届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我院硕士论文写作流程,现对2020年上半年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论文中期检查

228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于返校后一周内提交,要求有导师及中期检查小组成员的签名。

二、提交论文

322日前完成初稿,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分别进行审阅,反复指导修改。

426日前提交论文定稿。

三、重复率检测

427日至430日,通过中国知网对论文进行检测。其中,重复率10%以下通过;重复率11%25%,需相应修改;重复率达26%以上,延期半年答辩。

检测完毕后,将检测报告反馈给学生,需修改的学生于57日前根据检测报告完成修改并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

四、评审

57日至521日,选择1-2名校内相关学科教师评审,并给出审议结果。选择2-3所有相关学科和师资高校或研究所,委托校外专家评审,并给出审议结果。

一致通过,允许进入答辩环节;半数或过半数通过,进行修改并由校内导师审阅同意后,允许进入答辩环节;一致不通过,延期半年答辩。

专家评审结果反馈给研究生,由研究生联系导师结合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于527日前再次提交论文。

五、预答辩

528日至531日,组织校内导师进行预答辩,研究生要提前做好答辩PPT。预答辩结束后,研究生本人要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对论文进行完善,并经校内导师同意后定稿。

六、答辩

611日左右。

需提前一周提交装订好的论文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记录表》(附件3)。

答辩组分为三组,成员结构为校外专家一名(答辩主席)、实务导师一名、校内导师三名。分组时,导师原则上应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

答辩意见为不通过的,延期半年再次答辩。

 

请各位导师及同学们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完成各阶段工作。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微信或QQ群及时通知,请随时关注。

 

 

研究生教育部

20191114

附件:
           1、附件1《2020届法律硕士学位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表》.docx

           2、附件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docx

           3、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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