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研究生导师:
2015届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已于6月17日下午进行。经答辩委员会评议,学位论文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问题。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是各类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和必检事项。为保障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确保“特需项目”顺利验收,现将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反馈给您,请结合有关建议指导学生做好论文修改工作,并督促学生于6月26日前完成修改。
修改完毕后,研究生教育部将会对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组织审核,如认定不能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将对学生作出缓授学位的决定。
研究生教育部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