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毕业研究生班: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和新华社河北分社《河北省201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拍摄计划》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拍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11月27日(周五)上午8:30至11:30;
二、采集地点:2教—101、102、103;
三、采集对象:所有于2016年正常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收费:每人15元,交学生处王卫老师。
五、重点说明:
1、本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采用“数据库+身份证识别系统”模式,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同学必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提前到派出所补办,准确提供本人学号、专业、姓名。
2、各班务必于11月26日前将参加拍摄的毕业生名单纸质版报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3、参加图像采集的同学,请到场后的同学按照工作人员指挥,自觉排队、禁止喧哗,以免影响正常上课学生。
4、各班请及时通知2016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参加图像信息采集。
5、图像信息采集拍摄的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2016届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图像采集,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图像采集的,学校不再组织补照工作。未参加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同学需本人与新华社河北分社图片采集中心联系补照事宜。联系电话:0311-85872474。
研究生教育部
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