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渠社章程
序 言
问渠社是在我校研究生教育部大力支持下,由首届研究生发起和成立的第一个专属研究生交流学习的社团。为了使这一学生组织能够在新形势下健康成长,惠及中警院广大学子,本着自愿参与、资源共享、研讨交流、共同提高的宗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以期本社之长远健康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问渠社是由研究生发起成立的一个学生学术团体。她为我院广大爱好法学的同学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研讨的空间,从而实现深化法律知识提高法学素养的初衷。
第二条 问渠社是一个服务性组织,以全心全意为社团成员服务为宗旨。在学术上,提倡学术自由,在组织上倡导互尊互敬。
第二章 问渠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问渠社成员享有在社团活动室学习、交流、研讨的权利;负有遵守纪律、保持活动室整洁,维护社团正常秩序的义务。
第四条 问渠社成员享有参加法学沙龙的权利;负有按时参加积极参与讨论的义务。
第五条 问渠社成员享有参加主讲论文的权利;负有认真负责精心准备主讲内容的义务。
第六条 问渠社成员享有在图书漂流站借阅书籍的权利;负有妥善保管、按时归还的义务。
第七条 问渠社成员享有向社团组织提出合理建议和规划的权利;负有宣传维护社团声誉的义务。
第三章 问渠社组织机构
第八条 问渠社组织机构由顾问、专家委员会、社长、组织部、策划部、宣传部、秘书部组成。
顾问:由学院和研究生教育部领导担任,设三至五名,负责俱乐部的宏观指导工作。
专家委员会:由学院知名教授、专家、学者担任,设七至十名,负责俱乐部沙龙活动的学术指导工作。
社长:
(一)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四)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组织部:
1、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制度。
2、负责对社团的活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听取成员批评、建议。
策划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工作及拟定策划书。
2、社团活动计划及其完善与审批。
3、为社团活动的策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4、负责社团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团专用海报、请柬等系列物品的设计、制作、发放。
2、负责对社团精品活动进行前的宣传和展示工作。
3、在一定的条件下,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每次活动结束后,写活动总结,写通讯稿。
2、与各部门联系,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长;及时给社团成员下发有关活动的通知。
3、负责社团的所有材料的整理、总结与收集、存档工作。
第四章 社团成员的吸纳与退出
第九条 问渠社定期公开、公正、公平吸纳新成员。吸纳新成员坚持以“提交申请书、综合考察”为主,“民主推荐、可塑性处理”为辅的原则,其具体标准为:
思想政治觉悟高,集体主义观念强;
遵规守纪,有强烈的责任心,自觉履行本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
热爱学习并且成绩优异;
在校研究生;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均可以申请加入问渠社社团。
第十条 吸纳新成员的具体事务由社长会同社团内的骨干成员负责。新成员资格选拔标准由社长协同各部部长商定、公布。
第十一条 问渠社成员可以自愿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声明退出俱乐部,通知递交秘书部,有秘书部部长备案。
第十二条 问渠社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社团社长可以直接将其除名: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严重违反社团及其实施细则
严重损害社团声誉
严重违反社团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社团成员长期不到活动室学习或者无故不参加俱乐部集体活动,超过三次的,视其自动退出。
第五章 问渠社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四条 问渠社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秘书长编排备案,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问渠社成员一经自愿退出或者被强制退出后,将不得再重新加入俱乐部。
第六章 问渠社活动内容
第十六条 问渠社活动分为法学沙龙、语言文化沙龙,法学沙龙分为大沙龙和小沙龙,以法学小沙龙为主要活动形式。
第十七条 问渠社学术论题可以涉及多方面学科,论题应当抓住重点,热点,难点或疑点。
第十八条 问渠社成员的学术论文经审查合格后集中登记在册、汇集成本、发给社员。
第十九条 问渠社定期将以茶话会、联欢会、校友会的形式进行集体活动,交流心得,增进友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章程的修改由执行主任提议,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章程的内容由主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