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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第二学期学位论文工作手册

发布时间: 2015-09-11 10:45: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关于2016

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究生导师、2016届法律硕士毕业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位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位授予程序,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现对2016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要求及安排:

一、呈交初稿

48前完成并呈交初稿,分别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进行审阅并于415前提出意见,返回学生进行修改。学生应于430前完成修改(相关格式参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并经校内导师同意后将论文电子版提交研究生教育部进行重复率检测

二、论文重复率检测和资格审核

51——53

初稿修改完毕后,经导师同意后将电子版提交研究生教育部,通过中国知网对全部论文初稿进行重复率检测。

其中,重复率15%以下通过;15%——50% ,需相应修改;50%以上,延期半年答辩。对于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学术规范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需修改的学生应于58日前完成修改。

研究生自行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内页夹统一打印并盖章的成绩,由研究生教育部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位条例实施细则》中授予学位有关条件对研究生个人信息、学业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外审

59——515

申请学位者须全部参加外审并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二份(隐去研究生和导师个人信息和致谢等)。

选择2所科研院所(学科和师资须与我校法律硕士培养方向相关),委托该院所聘请所属人员进行盲评,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书》,给出评阅意见和结论。

其中,外审结果为一致通过的,允许进入答辩环节;半数或过半数以上通过的,进行修改并由校内导师审阅同意后,允许进入答辩环节;一致不通过的,延期半年答辩。

四、准备答辩

65

结合外审意见,在校内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其中修改较多的应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经校内导师同意并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后进入答辩程序。

五、答辩

612左右,用半天时间完成。

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一)通过了学校组织的重复率检测和资格审查;(二)通过了研究生教育部组织的外审;(三)全额缴纳了学费和其他费用。

按照2016届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注意事项》完成论文答辩工作。提前至少五天将定稿论文提供给答辩组成员。答辩组分组:分为两组。

成员结构为:校外专家一名(答辩主席)、实务导师一名、校内导师三名。应填写《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并由学位办存档备案。分组时,导师原则上应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

答辩意见为不通过的,延期半年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按照《2016届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注意事项》对学位论文严格审查,认真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分别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最终形成并规范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决议模板附后)。答辩秘书应将研究生的答辩情况如实记载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中。

六、学位评定

617前(第16教学周)

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授予学位人员进行表决,制作《2015届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册》,每个授予学位人员均应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位办存档,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其中应对存在争议未通过审核人员的情况和原因进行说明、记载。会后对通过表决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其硕士学位有效,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七、学位论文和学位档案的提交和存档

621

申请人通过答辩后,必须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正式定稿。

申请授予硕士人员须签署《学位论文独创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和《保护知识产权声明》,并装订在学位论文英文内封后第一页,随论文一并向学位办公室提交。

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排版、论文打印和装订格式等方面的要求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执行,符合规范要求的方能呈交并存档,否则不予受理。学校为每位学生报销论文排版和打印费用(五本)

导师结合论文所涉及的数据信息等以及被调研单位意见,和学生共同商定论文密级。如学位论文涉及保密,需同时向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保密声明一份。

以专业为单位,把每位学生的二本纸质论文(导师、作者本人签字以及签字时间要完整)收齐打捆,并附具体人员名单。以专业为单位,将每位学生在论文写作环节生成的各类表格材料整理齐备,提交学位办。

学位档案将作为学生档案的一部分永久保存,应仔细核对学位档案的每一页内容是否完整。学位申请人员要对自己的学位档案负责,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学位档案提交后任何人不允许更改。

八、学位证书的领取和学位授予仪式

622左右,颁发学位证书;

提交和复核学位信息,此信息为学位证书打印信息,根据国家规定,学位证书不能补办,如信息有误只能办理学位证书遗失证明书。

根据国家规定,学位证书领取后一律不能更改、替换。请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丢失后只能办理《学位证书遗失证明书》。

九、学位信息上传

    按照河北省学位办规定时间和格式,整理、校对、上传学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本通知的解释权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2、2.2016届法律硕士学位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表.doc

           3、3.2016届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注意事项.doc

           4、4.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的函.doc

           5、5.附件硕士学位论文扉页书写格式.doc

           6、6.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7、7.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审批表.doc

           8、8.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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