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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16 19:07: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各有关单位及2013级研究生

为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14]9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校字[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标准与指标
学校指标由国家下达。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人,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
二、参评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2013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学科专业的前20%,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具体条件参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登陆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部”网页下载《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填写,于9月29日前向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08)提交如下材料:《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审核成绩单、科研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初步评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0月12日以前对研究生的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拟定推荐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于2014年10月中旬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定的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上报
学校于2014年10月底前将国家奖学金名单及材料上报司法部及教育部。
五、其他
具体评审指标详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联系电话:0312-5911973。
  
 
研究生教育部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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