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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08 19:03: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2014级研究生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14]9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校字[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标准与指标
评审指标由国家下达。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人,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
二、参评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2014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学科专业的前20%,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具体条件参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欲申请者,请于10月 13 日前向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08)提交如下材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简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电子版请在本班级qq群文件册下载);审核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对研究生的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拟定推荐名单,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底前将国家奖学金名单及材料上报司法部及教育部。
(三)评审指标
具体评审指标详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
 
 
研究生教育部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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