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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中期考核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5-12 20:04:5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我校作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自2013年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以来,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导下,在司法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总体要求以及校党委“举全校之力做好研究生工作,实现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指示,大力加强师资建设、学科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创新办学理念,凝练办学特色,优化培养模式,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现就培养目标定位、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管理工作和培养特色等五个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养定位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要求,结合行业人才需求现状和我校办学基础与优势,学校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系统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良好的法律素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实务研究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按法学专业、非法学专业两种教育背景生源分别设计。法学背景生源的培养突出专题性、前沿性;非法学专业背景生源的培养兼顾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
1.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四个部分。一是必修课按法学一级学科主干课程设置以确保法律硕士统一的培养口径;二是选修课程着重培养学生监管改造、戒毒、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知识技能、职业思维方法和职业伦理以凸显我校法律硕士罪犯矫正和监所管理的培养定位;三是实践必修环节设置监所法律文书写作训练、警务技能训练、监所监管技能训练、矫正技能训练等课程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期,以强化学生的实务应用能力。四是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以应用研究为导向,重点强调论文选题的实务针对性、理论联系实际的紧密性、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科学性,并鼓励学生以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撰写学位论文,培养学生关注实务领域、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和能力。
2.培养方向
根据试点工作“择优”、“择急”、“择需”的指导思想,为满足行业需求,充分发挥我校优势,经充分论证,目前设立两个培养方向:监所管理和罪犯矫正。
3.学位授予标准
我校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位条例》进行了修订,在“硕士学位”一章中明确规定了硕士学位授予的标准。授予学位的具体标准为:(1)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2)修满包括课程、实践必修环节和专业实习在内的规定学分。(法律硕士(法学)须修满65学分、法律硕士(非法学)须修满83学分),为保证法律硕士研究生知识结构完整性,我校还进一步划定了课程选修模块,规定了每个模块的最低学分要求。其中,狱政管理类10学分;矫正教育类6学分;职业伦理与素质类3学分。(3)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同时规定了不授予硕士学位的情形:(1)为突出警务化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因违法违纪受过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的;(2)课程考核成绩不符合规定的;(3)作弊或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的。相关标准和条件通过我校警务化管理规定、课程考核规定、学术规范办法等予以解释与细化。
              二、基本条件
(一)师资队伍状况
基于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暂行办法》,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任课教师“双师型”,导师实行“双导师制”。双管齐下,以确保专业硕士的培养质量。
1.“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我校研究生授课教师职称、学历层次较高,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同人才培养定位契合度高,同时有丰富实践经验。经过严格遴选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的80名教师中,教授72人,副教授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44人。其中具有实务工作经历的52人,达到64.29%。此外,为了保证实践教学的理念贯彻在法律硕士培养的全过程,我校还在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聘请了15名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的一线工作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2.“双导师”队伍建设
在校内遴选了20名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果突出并且在国内外法学学科领域,特别是在监狱学、矫正教育学等学科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的专家、学者作为首批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二级教授6人,三级教授7人。多位导师在中国法学会、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中国戒毒工作协会、中国心理学会、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兼职。此外,为实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和要求,我校先后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机构遴选了17名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实务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担任研究生导师。
3.校内法律硕士导师和授课教师科研成果丰硕
2011年以来,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29项;出版著作及教材40部,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其中,学术专著22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和转载50篇;荣获第三届钱端升优秀成果提名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及访问40人次、国内学术交流110人次。
4.师资队伍的培训
为确保师资培训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我校制订了《研究生教师岗前培训办法》,根据我校培养方案的要求,首批和新增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保密制度、硕士学位制度、研究生培养政策法规及我校相关管理制度、研究生培养和指导方法等。具体做法是:
(1)在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准备阶段,我们先后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王健教授、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处唐继卫处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等专家学者就专业学位教育内涵、规律以及法律硕士培养理念、指导策略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
(2)在研究生教育进入实施阶段后,先后召开全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座谈会、任课教师座谈会以及导师工作会议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和研讨,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为研究生培养工作夯实了基础。
(3)在研究生培养的过程中,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以及专门印制《导师工作手册》的形式为教师、导师提供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教育质量的学习资料,以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
(二)支撑条件
1.教学、管理设施投入
在我校教学、住宿设施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将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多媒体录播室用作研究生专用教室,校内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研究生优先使用;将高级警官培训楼单独开辟两个楼层的标准间供研究生住宿,并提供网线、空调、热水器等设施。为进一步改善研究生教学、生活条件,司法部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我校也将法律硕士试点工作作为近几年工作重点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倾斜。目前,总投资额为1285.44万元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楼将于2015年春季竣工并投入使用,正式建成后将集教学(多媒体教室、自习室、专用案例教室、案例讨论室、计算机实验室等)、办公、学生住宿等功能于一体,全面满足研究生教学、科研和生活的需要。
2.教学科研平台建设
(1)我校建有国内唯一的《全国监狱文献信息中心》,开展研究生教育后,又及时购买了清华同方CNKI《中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健全了《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进一步满足研究生学习和科研需求。
(2)学校现有的现代监管技术实验中心、矫正技术实验室、戒毒康复技术实验室等17个现代化实验室,以及警察训练中心、室内射击馆、模拟法庭、占地4万多平米的驾驶训练基地等为实训教学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帮助中心作为研究生开展法律诊所教学和实训教学的平台。
(3)学校现有的司法行政科学研究所以及监狱理论研究中心、狱内侦查技术研究中心、矫正教育研究中心等5个研究中心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平台。
(4)在校内已应用多年、较为成熟的综合教务管理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开发研究生管理和服务系统,实现政务公开、教学资源共享、师生互动、学籍管理、教务管理、就业指导等多元化职能。
3.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实践基地是实现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依托。我校立足专业特色,发挥行业优势,秉承注重实务的办学传统,在全国建立了39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2013年以来,根据法律硕士教育的实际需要,精心挑选和新搭建了6家合作紧密、经费保障充裕、具有代表性的实务部门作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联合培养单位覆盖基层司法局、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涵盖培养方案设计、理论实践教学、师资交流培训、学位论文、就业指导等各个环节。依托39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和6家联合培养单位,不但保障了研究生实践教学实训以及专业顶岗实习的顺利开展,而且加强了工学结合的紧密性,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保障。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动力,保障研究生的基本生活需求,我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要求,多渠道筹集研究生培养经费,形成了多层次、高覆盖、重激励的奖助体系。
1.做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工作
按照国家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名额由财政部下达,奖励标准为2万元;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学校共同保障,覆盖面100%。
2.提高“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担任助管和助教工作,每生每月400元,助研工作由导师从科研经费中支付。
3.完善研究生助学贷款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家庭贫困研究生贷款申请100%批准,并开设入学绿色通道。
4.设立研究生科研专项项目和奖励制度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学校设立“学生创新科研项目”,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立项率达到50%以上,同时给予每个项目1500—2000元的科研资助;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享受教师同等标准的奖励额度。
5.开展多项评优奖励活动
通过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军训标兵等各项活动,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评选优秀毕业论文,鼓励学生勤奋钻研、勇于创新。此外,学校还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行为进行奖励,激励学生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
               三、人才培养
(一)招生录取
作为新批准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1.录取人数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已圆满完成两年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具体招生人数如下

年度
法律(法学)
法律(非法学)
合计
2013年
20
10
30
2014年
30
10
40

2.报考生源结构
2013年我校首届研究生招生方式为调剂,申请调剂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遍布20多个省份、多达300余人。2014年,第一志愿报考78人,录取2人;申请调剂考生250余人,录取38人,面对全国研究生报考总人数大为缩减、高校专业硕士招生生源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我校较早地完成了招生计划。两年来,从报考生源的学校结构(如985、211、政法类、警察类院校)、平均录取分数、学生综合素质等指标来看,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提升,考生的认同度越来越高。
3.主要举措
(1)多渠道开展招生宣传,提升我校开展研究生教育的知晓率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官网、法律硕士教指委网站)发布招生信息;二是与行业实务部门和部分高校进行积极沟通和生源推荐,每年印制、邮寄招生简章1500份;三是充分发挥学校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基地的优势,在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进行宣传;四是在学校召开宣讲会。 
(2)多举措规范招生工作,全面实现招生工作的“三公原则”
一是为确保优秀生源的录取,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全程监察;二是选取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与招生工作,并且进行岗前培训、签订《涉密人员保密协议书》;对试题、答卷严格履行交接、检查手续,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三是复试环节的命题、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工作要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及时在校园网站公布招生、面试、录取信息,全面接受社会、家长和广大考生监督,确保阳光招生。
(二)课程教学
1.课程建设
(1)成立教学课程组。根据课程内容和授课需要,每门课组成2—3人的课程组,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按照研究专长进行教学分工,并通过集体备课、座谈交流、集中调研等方式,实现理论和实务有机结合,形成师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局面。
(2)课程教学方案的预先设计和审查。新开课程均需提交教学大纲和教案,由学校研究生督导机构进行审阅、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3)科学设计实务学时和理论学时的比例。通过精心论证、缜密设计,科学厘定每门课程的实务学时和理论学时,并通过事前备案、事中审查的形式强化落实。
(4)注重实效的教材建设。研究生教材建设按照“引、用”并重的原则进行。提倡引进适合我学科专业的国外一流教材;选用适合我的国家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和兄弟院校高水平研究生教材,目前18门课程使用符合法律硕士实务要求的校外高水平教材;鼓励部分学科领域编写有特色、高质量、填补国内学科空白的研究生教材,目前11门优势特色课程使用我校公开出版的自编教材;两门实训必修环节课程根据实训方案和教师教案进行授课。
2.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
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大力推动教学方法创新和改革:
(1)在教学方法上,强调以学生为主体、以职业能力为根本、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庭论辩、模拟训练、课堂讨论等多元教学方法。开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多层次全方位的实践教学活动,形成理论教学——实践实习——行业实务有机结合的教学方式,为学生将来从事司法行政实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在教学大纲中,要求教师针对每个章节的内容和教学需要,设计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教学方法,并明确记载和落实,并通过课堂日志、教学督导制度进行监督。
(3)通过专题征文推动教学研究,提升教师对于教学方法改革的关注和研究热情。
(4)通过学生评教、问卷调查、学期教学工作座谈会和研讨的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三)专业实践
1.实践教学计划
根据“强化工学结合”的培养理念,为凸显我校法律硕士培养定位,加强实践教学,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方案中始终把实务特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使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既满足法律硕士培养的一般规格,又突出行业取向的特色,既保障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又突出培养工作的实务性。实训类课程和含有实践环节的课程所占比例为67%。实践教学计划内容是:
(1)必修课程强调案例教学,倡导在课堂中嵌入实践教学环节;
(2)选修课程的设置着重培养学生监管改造、戒毒、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知识技能、职业思维方法和职业伦理;
(3)实践必修环节设置监所法律文书写作训练、警务技能训练、监所监管技能训练、矫正技能训练等课程。
(4)专业实习环节规定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期。专业实习采取顶岗实习方式。为确保实习效果,着力强化过程管理,在实习期间,聘请经验丰富的一线工作人员作为指导教师进行全程指导、答疑解惑,并选派校内指导教师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习学生须提交阶段性实习报告,与终期实习报告共同作为实习成绩的评定依据。
(5)学位论文以应用研究为导向,重点强调论文选题的实务针对性、理论联系实际的紧密性、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科学性,并鼓励学生以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撰写学位论文。
2.执行落实情况
(1)积极拓宽丰富实践教学方式。必修课教师积极开展案例教学、开展模拟法庭、主动聘请实务部门的专家能手进入课堂(邀请海南省美兰监狱方光春政委、河北省石家庄监狱刘建华监狱长等实务专家进入课堂)。另外,《监所监管技能训练》、《犯罪心理学》、《民事诉讼法专题》等8门课程都采用了“监所管理实验”、“心理咨询与辅导”、“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方式。
(2)邀请实务界知名专家举办专题讲座。为了加深研究生对司法行政实务的了解并弥补校内任课教师在接触实务方面的间接性,以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联系。我校有意识地为研究生举办监狱实务方面的系列讲座,2013年以来,先后邀请浙江监狱工作研究所马卫国所长、司法部燕城监狱郧国良监狱长、燕城监狱人事督察部主任朱德福等行业内知名实务专家就监狱文化、监狱安全、监狱工作热点问题等有关监狱实务进行专题讲座共计23场。 
(3)入校即组织到实务部门参观活动。为使新生对本专业的学习内容和工作环境有初步的感性认识,2013年来,分别组织两届新生先后赴监狱和基层司法所参观学习交流。2013级研究生于2013年11月20日、21日分别赴保定监狱和保定满城要庄乡司法所等基层实务部门进行参观学习交流;2014级研究生于2014年10月22日、23日分别赴保定监狱和保定满城石井乡司法所等基层实务部门进行参观学习交流。通过参观学习交流不仅增强自身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而且为今后的专业理论学习提供更好的实践素材。 
(4)寒假开展基础性的实训活动。2013年2月24日至3月2日组织研究生利用寒假赴司法部燕城监狱实训活动,主要方式是参观服刑人员学习劳动场所、实务专家专题讲座以及座谈等形式,使研究生实地了解执法的具体情况,亲身感受到了人性化管理的社会效果。通过实训活动,不仅为前沿理论研究储备了能量,而且也提升实践能力。 
(5)暑期开展专业性的实训活动。2014年8月18日至22日组织研究生利用暑假赴河南省第四监狱进行专业实训活动。其形式是全方位了解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整体流程、深入主要职能部门体验实务工作,力求理论与实践相融合,学以致用。我校研究生的理论功底、实践能力、警容风纪以及综合素质均得到实务部门的高度评价。
(6)组织毕业生进行专业顶岗实习。2014年12月2日组织2013级17名法学专业研究生赴司法部燕城监狱进行顶岗实习。为确保实习效果,着力强化过程管理,聘请经验丰富的一线工作人员作为指导教师进行全程指导、答疑解惑,并选派校内指导教师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习学生须提交阶段性实习报告。从目前来看,学生们参与实习的积极性较高,纷纷结合自己所学专业知识投入实习工作。已经熟悉岗位职责,适应顶岗环境,步入实习正轨。
(7)学位论文选题及形式的应用性取向。我校2013级法学背景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已进入开题阶段,17名学生的学位论文从题目拟定到论文形式都呈现出鲜明的专业性和应用性取向,既渗透着深厚的法学、监所管理和矫正教育的专业理论,又凸显着实践和实证研究的鲜明特色。
3.实践创新训练 
(1)科学设计实践环节。充分发掘和有效利用系统资源,密切我校与行业单位在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确保人才培养符合实际需要。充分利用校内模拟法庭、现代监管技术实验中心、心理学实验室等场所,积极开展实践创新训练,立足理论和结合案例教学,并采用“模拟法庭”、“自制PPT专题讲习”、“心理咨询与辅导”等创新形式授课和结课,实现了课程和实践的同步进行。
(2)校内教学和校外实训相结合。将课程与实训捆绑,把《狱政管理理论与实务》、《刑罚执行理论与实务》、《矫正技能训练》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安排在实务单位授课,校内任课教师全程指导,校外导师和实务专家现场讲授。这种实训模式,使研究生能够真正在实务环境中接受实践知识的熏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4.实践经费
实践经费预算充裕,交通费、课时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学生各项补助等实行全额保障。2013年开始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以来,共组织参观学习、实训活动、见习顶岗7次,实践经费支出为94020元,生均1446元。此外,毕业生的实习期间每人有500元实习经费补助。
(四)学位论文
1. 学位论文选题来源
论文选题要求凸显实务取向,以培养研究生应用研究的思维和能力。在选题来源上,鼓励学生优先选取在实训实习过程中发现的实际问题以及校外实务导师推荐的题目作为论文选题;在校内建立动态选题库,对论文选题的实践性、应用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查。在论文开题阶段,把选题“直接来源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作为开题审查和评价的重要指标。
2. 学位论文的形式
通过经费倾斜、比例控制等方式,大力倡导研究生关注实践、进行实务研究,以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完成学位论文。
3.学位论文的质量控制
我校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分为选题、开题、评阅、正式答辩等阶段,每个阶段均制定了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和过程管理。
(1)学位论文的评阅着重审核研究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思维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新手段和新进展并审核其前沿性和实用性。为体现论文的实务取向和评阅的客观性公正性,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以上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一位实务部门专家。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
(2)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至少有1位来自实务部门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水平和价值做出评价,写出评语,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3)加大对专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力度,强化学位论文质量监督体系。建立优秀学位论文评价体系,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并对获奖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就业发展
2013级硕士研究生将于2015年7月毕业,在借鉴本科毕业生就业指导成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经验基础上,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构建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1.争取人事政策的倾斜
争取各省市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考政策倾斜,尤其是积极推进司法部将毕业生纳入“司法行政系统紧缺复合型人才工程”人才库规划的实施。目前我校已和海南、甘肃、内蒙等3个省份达成合作协议,在我校组织实施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专项计划的招录工作,与辽宁、青海等省份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正在积极争取更多省份的倾斜政策。
2.建立全程式就业指导体系
(1)加强职业认识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作为入学教育核心课程,引导研究生进行个人职业发展定位和规划。
(2)邀请专家进行就业指导专题讲座。2014年5月,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韩文生书记作题为《法律硕士就业形势与就业策略》的报告,使学生了解最前沿的就业形势,做好就业计划,掌握更多的就业策略。
(3)加强研究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除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外,学校定期开展实训活动,为研究生积极寻求实务部门顶岗代班的机会,感受真实的职业环境和需求,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4)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推进法律硕士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目前,65名研究生中已有24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6人通过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其中即将毕业的17名研究生中,已有11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5人获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5)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就业指导信息化平台,就业前夕进行就业动员和推介。
四、管理工作
(一)管理机制
1.管理机构设置
经司法部批准,学校成立研究生教育部,全面协调和管理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工作、学位授予、就业指导等工作;选优配齐工作人员,建立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学校建立健全了研究生招生就业、学位评定、教学督导、奖助评审等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2.规章制度建设
在制度设计上,既遵循研究生培养的一般规律,又满足专业学位教育的特殊要求,同时又体现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的特色。目前,在广泛调研、专家咨询、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已科学构建起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涵盖招生就业、导师遴选、教学培养、质量监控、研究生资助和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共计35项。
3.创办《研究生专刊》、编制《研究生教育简报》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交流,展现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和完善研究生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2013年底创刊《研究生专刊》(现已发行3期);2014年初开始编印《研究生教育简报》(现已印发3期)。
(二)质量保证
1.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作为新晋硕士培养单位,我校将“确保人才质量”确定为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理念,并将其作为评价试点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始终坚持稳健、有序地推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坚持制度为先。近一年来,在原有较为宏观的制度框架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更为细化、更具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则,力求教学监控和保障活动制度化、体系化、常态化,确保各项举措互为支撑,形成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2)健全督导机构。凡承担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相关院系,由院系主要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并设立专职的研究生工作秘书,成立二级教学督导机构,以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主管副校长牵头,由涵盖研究生教育部主管部门和各培养院、系的10名成员所组成的研究生教学督导机构,并明确了教学督导人员的15项岗位职责。
(3)覆盖培养全程。突破原有以课程教学环节为主的督导监控,全面延展,覆盖导师遴选、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学位论文等重要环节,做到在每一个重要的培养节点都有章可循、监控到位。
(4)注重多重举措。综合运用“监督、管理、评价和反馈”等措施,多管齐下、注重过程控制、提升实施效果。目前,我校已初步构建由教学督导、课堂日志制度、问卷调查和反馈、学生信息员制度、学生评教、内部评估等一系列较为成熟的举措综合构成的教学质量和监控体系。
(5)引入行业评价。在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我校充分听取实务部门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实践学时比例;通过学生实训活动的指导和反馈,及时修正课程内容和授课方法;通过问卷、座谈,发现和纠正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行业组织的广泛参与,最终形成内、外部监督并重,全方位、立体化的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今后,我校还将进一步引入行业主管部门与司法行政实务部门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注重其评价和监督意见。
2.质量文化营造
质量文化营造是研究生管理和培养层次的最高境界。我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质量文化营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致力于打造“中警院研究生”的文化品牌,确保和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1)通过会议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营造开展研究生教育工作氛围
一是参与各种形式会议、培训和考察,及时把握国家相关政策以及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最新精神。学校多次派教师以及管理人员参加国务院学位办、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河北省学位办主办的各类培训和论坛研讨活动,共45人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兄弟院校、司法行政机关和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调研19次。
二是开展研究生教育专题讲座、研讨会,确保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的质量。为真正将“提升培养质量”内化到每位任课教师的心中,通过开辟专家讲座、召开全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座谈会、研究生教学工作座谈会,研究生教改征文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育人积极性,把教学质量建设转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2)通过学术讲座、活动营造浓厚良好的学术氛围
一是开辟学术讲座,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2013年以来,共举办三期“系列学术专题讲座”,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行业内实务专家举办《中国社区矫正的立法实践》、《中国监狱制度创建、改革与完善》、《罪犯矫正:现实与未来》等专题学术讲座。研究生参加各类专业学术讲座共计36场次。
二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道德环境,在全校大力弘扬科学创新精神。以全国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为契机,举办“诗里诗外,学技悟道——论文写作与学术研究方法讲座”,切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面向新生分别开辟“博士论坛”,邀请校内毕业于知名院校的博士教师与研究生就学术创新、学术规范进行交流座谈。丰富的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大大提升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2013年以来,研究生共有4篇论文入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新时期共和国预备警官的责任与使命——中国警界明日之星”征文活动;《当代大学生思想动态研究》获河北省团委立项;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课题获学院立项3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5篇。
(3)通过第二课堂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一是设立“研究生文化节”。2014年5月,“良工美玉,砥砺前行”第一届研究生文化节隆重举行。通过举办学术讲座和书画、摄影、手工作品展览等活动形式,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的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二是成立读书社。2014年10月,成立了研究生“问渠”读书社,积极引导广大研究生多读书、读好书、会读书,并向全院学生发起“问渠•启智•乐读”读书活动征文比赛等特色活动。目前,共收到投稿56篇,正在评比各类奖项。
三是先后举办了两届“经典诵读”比赛,品味经典陶冶性情。
四是参加“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心系群众跟党走,共绘美丽中国梦”驻保高校演讲比赛等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研究生的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和拼博意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省级嘉奖3项,厅级嘉奖20项,共有32人次分别获得“学习标兵”、“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
五是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国主义情怀。2013年以来,先后举办和参加了“什么样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攀狼牙山•走英雄路•做爱国人•圆中国梦”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党团活动39次。
                                                                                                                                                                                                                                                                                                                                                                                                                                                                           五、改革探索与培养特色
在借鉴其他高校现有经验基础上,我校按照试点工作“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的指导思想,致力于构建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与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从招生制度、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实践基地、质量保障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凝练特色,确保为司法行政机关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目标的实现。
(一)改革探索
1.创新招生选拔机制
我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招生体制机制的改革,采取多项举措,以确保生源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一是创新研究生资助措施,加大力度以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二是转变观念,调整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的招生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生计划管理;三是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探索综合考评录取模式,增加考生心理健康考察,注重考生的实践能力和培养潜力;四是强化复试环节,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引入一定比例的行业专家或院外导师参加。
2.创新培养模式
(1)创新培养理念。我校作为司法部惟一直属高校,在我国司法行政教育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承担着为行业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的责任。为适应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趋势,结合行业人才需求现状和我校的办学基础与优势,我校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理念是:“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
(2)创新实践教学机制。我校法律硕士培养以应用为本位,以实务为导向,探索和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学实践活动。改变校内课堂教学为主的时空限定和固有模式,开拓“走出去、请进来”的开门办学、行业培养道路。
一是“走出去”。即通过实地观察、现场教学、座谈讨论、顶岗实训等多种形式让学生获得身临其境的学习感受,提升实务应用能力。
二是“请进来”。2013年以来,邀请多名行业领导、实务专家来我校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实务讲座23场,涉及监所管理、罪犯循证矫正、监狱文化、监狱史、社区矫正、戒毒康复等众多高度契合我校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领域。教学过程中,研究生课程组会同一线实务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通过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并凸显实务应用取向。
(3)创新质量保障体系。我校以确保人才质量为目的,以构建完善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和多重举措为路径,以营造质量文化、培育质量意识为支点,扎实工作、有序推进,初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了由主管副校长主抓、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各培养院(系)配合、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员广泛参与,全校共同师生关注,衔接有序、管理到位、督导有力的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是多管齐下,协同联动。教学督导、课程组协作机制、听课制度、课堂日志、学生信息员反馈、学生评价、行业评价等多重教学监控、督导举措的综合运用和实施,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合、互为支撑的系统。
三是规范有序、效果显著。2013年以来,研究生各项培养制度贯彻落实、教学实训等活动有序开展,监控和督导活动诸项推进、相关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广泛开展,保障和提升培养质量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多次问卷调查中,学生对于课程教学和服务管理水平的满意度,均保持在90%以上。
 (4)创新联合培养模式。长期以来,我校充分发掘和利用行业资源优势,走出了一条教学与实践相互协作、学校与实务部门互促双赢的人才培养模式。目前,我校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正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顶岗实训活动,将本学期课程的实务环节全部安排在燕城监狱进行,由校内任课教师会同一线工作人员,通过实务授课、观摩、查阅第一手资料、实务讲座、顶岗实训等方式完成教学工作。通过顶岗实训活动把深化、落实联合培养机制作为工学结合的切入点和重要纽带,从而形成了互促双赢、优势互补的稳固合作机制。
3.大力推进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为准确把握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规律,高水平地开展试点培养工作,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坚持理论研究与教学管理改革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硕士教育教改研究,为教学管理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1)开展法律硕士教育课题研究。2011年以来,我校关于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培养模式等各级各类教改类课题共计56项,其中,《我校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我校法律硕士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调查研究》、《法律硕士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研究》等被确立为学校重点课题,对法律硕士教育进行系统研究。
(2)开展以“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工作”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13篇,主题涉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改革探索等诸多方面,这些成果为今后研究生教学和管理改革提供了较好的智力支持。
4.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合作机制
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我校与多个国家或地区矫正管理机构和研究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国内外矫正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享有较高声誉。自2011年获批试点建设单位以来,学校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先后与美国、瑞士、英国、德国、澳大利亚、荷兰、日本等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官员及学者互访和学术交流活动,共计50余人次。尤其是我校主办的“中瑞监狱管理国际研讨会”,80余名中外专家学者就共同关注的监狱理论和实务课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既扩大了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又为进一步广泛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校正在与美国马里兰大学、萨姆休斯顿州立大学进行研究生培养合作意向的洽谈,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为我国司法行政行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培养特色
1突出政治育人强化警察素养
秉承我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逐步凝练形成的“突出政治育人,强化职业素养,发挥行业优势,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司法警官”的鲜明办学特色,法律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始终把政治合格放在人才培养的首位,把警察素养作为培养工作的核心,力求把学生培养成为既要“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要“讲政治、强素质、甘奉献”的专业人才。 
(1)通过课程设置凸显培养特色。通过设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等课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设置《警察学》、《中外警察制度》、《司法职业伦理》、《警务技能训练》等课程,提升研究生的警察职业素养。
(2)通过警务化管理强化培养特色。我校始终把警务化管理作为育人的重要手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实施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警务管理规定》,创建了“以教学为中心,教育、管理、服务三者并重,学风、班风、校风三风互促”的特色警务化管理模式,使学生在思想上革命化,作风上战斗化,行为上规范化,生活上制度化。我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承袭警务化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学管、教管、教学人员的协调联动,严格执行早操、整队上课以及晚自习一日生活制度,实行规范的德、智、体量化测评班级管理方式以及警容风纪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警务化管理和养成教育,使研究生不仅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性而且具备良好的警察职业素养。
(3)通过第二课堂渗透培养特色。积极组织研究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系列活动,坚持不懈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忠诚教育;在实习、实训中,通过实地参观展示馆、邀请先进人物作报告、座谈交流、书写心得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警察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奉献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国主义情怀。
2注重学科交叉、培养复合人才
我国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是以教育矫正为中心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既是国家的执法者,又是矫正工作者行业对于人才的要求是既要懂得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又要掌握犯罪学、警察学、监狱学和矫正教育学等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鉴于此,我校在保持法律硕士培养一般规格的基础上,紧密围绕人才培养方向和行业的实际需求,通过我校监狱学、矫正教育学、犯罪心理学等优势学科和特色课程的设置,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使得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在知识结构上具有独特的学科优势,在司法行政领域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3.整合行业资源、深化联合培养
在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把深化、落实联合培养机制作为工学结合的切入点和重要纽带,充分发掘和利用行业在实务师资、实践平台、案例来源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优势资源,同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走出了一条教学与实践相互协作、学校与实务部门互促双赢的人才培养模式,极大地提升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务取向和培养质量。2013年以来,我校法律硕士每个假期都定期到实务部门进行实习和顶岗实训,共计完成了二十余门课程的实务授课环节。目前,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正在燕城监狱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顶岗实训活动,学生在监控指挥中心、监狱大门、会见室、教育矫治业务处室等实际岗位轮流顶岗、亲自上手,独立完成岗位职责,从而获得宝贵经验和实务技能;本学期课程的实务环节也全部安排在此一并进行,校内任课教师在实际部门会同一线工作人员,通过实务授课、观摩、查阅第一手资料、实务讲座、座谈讨论等方式完成教学工作。
 
 
 
 
 
 
 
 
 
 
 
 
 
 
 
附录: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清单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开展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
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4.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一览表
5.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一览表
6.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内授课教师一览表
7.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务指导教师一览表
8.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和联合培养单位汇总表
9.实践课程教学场所汇总表
10.举办和参加专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11.举办和参加专业实践报告汇总表
12.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情况汇总表
13.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
14.研究生活动汇总表
15.导师、授课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表
16.导师和授课教师参加外事活动统计表
17.研究生教育部参加会议汇总表
18.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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