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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方案

发布时间: 2015-06-08 19:18: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一、时间:2015年6月17日13:00
二、地点:岗培南楼三楼东西会议室
三、分组情况
答辩分两组进行。每组答辩委员由5名专家组成,校外科研院所专家一人任答辩主席;校外实务专家一人(一般在校外导师中产生);校内导师三人;秘书一人(不计入答辩组成员)。
分组时,校内导师原则上应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
 
四、答辩程序
(一)基本流程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宣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答辩委员会名单以及本组答辩学生名单,宣布答辩会开始;
2.抽签决定研究生答辩顺序;
3.每个学生答辩时间掌握在30分钟左右;
4.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包括论文的主要内容、观点及创新与价值等(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5.答辩委员就学位论文内容向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准备三分钟后,现场回答(问答环节不超过20分钟);
6. 答辩人退场后,答辩委员交换评阅意见,对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无记名投票,作出决议;
7.大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投票结果,并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8.答辩结束。
(二)注意事项
1.填写《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并备案存档;
2.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答辩决议应该包括对论文的评价,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等内容,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写入决议,在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研究生教育部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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