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即导师与硕士生通过相互选择确定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后,由导师对硕士生的学习、科研、品德及生活等各方面进行个别指导并全面负责。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生师互选实施办法》,现开展2019级法律硕士(法学2年制、非法学3年制)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互选要求
(一)导师与学生互选,要“以生为本”,要尊重学生和导师的志愿,避免通过行政指派导师。
(二)导师要有明确稳定的科研方向。导师不能跨专业领域指导学生,学生也不能跨所录取的专业选择其他领域的导师。
(三)每名导师每届指导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指导研究生的在校生总数不得超过6人。
二、师生互选流程
(一)向研究生提供《导师情况简表》,具体内容包含导师的学历、科研方向、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基本情况;
(二)每名学生可志愿初选1-2名指导教师,于
(三)导师根据研究生基本情况并结合其志愿选择指导研究生,并于
(四)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硕士生,进行二次互选,于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
研究生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