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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8 17:04: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师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即导师与硕士生通过相互选择确定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后,由导师对硕士生的学习、科研、品德及生活等各方面进行个别指导并全面负责。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生师互选实施办法》,现开展2019级法律硕士(法学2年制、非法学3年制)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互选要求

(一)导师与学生互选,要“以生为本”,要尊重学生和导师的志愿,避免通过行政指派导师。

(二)导师要有明确稳定的科研方向。导师不能跨专业领域指导学生,学生也不能跨所录取的专业选择其他领域的导师。

(三)每名导师每届指导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指导研究生的在校生总数不得超过6人。

二、师生互选流程

(一)向研究生提供《导师情况简表》,具体内容包含导师的学历、科研方向、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基本情况;

(二)每名学生可志愿初选1-2名指导教师,于1025日前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交研究生教育部;

(三)导师根据研究生基本情况并结合其志愿选择指导研究生,并于1031日前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提交给研教部。指导教师有权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

(四)师生互选中落选的硕士生,进行二次互选,于116日前最终确定。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

 

                                             

 

研究生教育部

2019年10月18

附件:
           1、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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