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
教学督导组岗位职责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构建、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育人环境的形成,确保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全面发挥“督教、督学、督管”的职能,制订本岗位职责。
一、审阅、评价、通过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按要求填写审查评阅表,对大纲和教案的章节体例、内容、资料完备程度、难易程度、教学方法、实务应用性等事项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是否通过的结论。
二、开展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督导和检查。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课后应与授课教师及时沟通、交流,并按要求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听课记录与反馈表》,期末汇总后交研究生教育部存档。
三、协助研究生教育部做好教学检查工作。
四、开展对考试环节的督导、检查。对命题、试卷准备情况及考试纪律进行督导、检查。
五、实践、实训环节的督导、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和研究生教育部的安排,参与实践、实训环节,对实践、实训的目的、计划、内容、方式等进行事前审查和事中督导,对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事后评价,并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
六、学位论文环节的督导、检查。对论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盲审、答辩等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开学之初,对教学设施、教材等准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期末对文书、表格等各类教学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度进行检查,对研究生教育部的工作作风、服务水平、管理手段等进行督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八、协助学院教学评估、评优的有关工作。
九、参加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协助制定和发布研究生教学督导简报。
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与教学有关的意见和信息,及时反馈至研究生教育部并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每学年应提交一次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报告,对上一年度教学督导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研究生教学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十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研究生教育部的安排,参加各类教学工作座谈会和师生座谈会。
十三开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理论研究。
十四、有关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的其他工作。
十五、本岗位职责由研究生教育部负责解释。
研究生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