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和研究生实际情况,为鼓励先进、奖优促学,我部拟对2013级研究生的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等综合表现开展考评工作。
一、评定原则
评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评定范围
本次评优工作的对象为我院2013级法学、非法学班法律硕士研究生,共27人。
三、评定项目
1.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适用于工作积极,带头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良好,在研究生中有较高威望的研究生干部和普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本年度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共3人(法学班2人,非法学班1人);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为本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共8人(法学班5人,非法学班3人)。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适用于学习成绩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为每生3000元,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共3人(法学班2人,非法学班1人);二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共5人(法学班3人,非法学班2人);三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0%,共8人(法学班5人,非法学班3人)。
3.优秀硕士毕业生、优秀学位论文奖。适用于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位论文写作符合学术规范和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研究生。评优比例为毕业研究生的5%,共2人。
四、评定级别
本次评优项目的评定级别为校级。
五、评定标准
依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奖惩规定》和《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等规定,结合研究生具体情况评定。
自即日起开始接受个人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8日。优秀硕士毕业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教育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